【春季期供法會】
懺悔菩薩戒破犯極略軌中清淨業障》
三十五佛拜懺法會
2019年3月10日,上午9:00~12:00
主法上師: 尊勝持明第八世 噶 南卓仁波切
【修法緣由】
《聖開示四法經》中云:「復次破壞現行者,謂於不善業行多生追悔。」此中經義,於《集學論》中宣說分為總懺罪聚、別懺菩薩墮罪二者;墮懺中亦由墮罪輕重之門分四:一、於十人聚中懺悔;二、於五人聚中懺悔;三、於一或二人前懺悔;四、於三十五佛面前懺悔。此乃《聖寶積經》中優波離請問毗尼決擇之義。
【修法利益】
《寶積經》版本優波離會第二十四:「復次舍利弗。若有菩薩犯波羅夷者。應對清淨十比丘前以質直心殷重懺悔。犯僧殘者。對五淨僧殷重懺悔。若為女人染心所觸。及因相顧而生愛著。應對一、二清淨僧前殷重懺悔。舍利弗。若諸菩薩成就五無間罪。犯波羅夷。或犯僧殘戒。犯塔犯僧。及犯余罪。菩薩應當於三十五佛前晝夜獨處殷重懺悔。」
【徵求法會施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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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季期供總壇施主: 5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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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點燈一座、八供二組、中心共修法會迴向三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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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持總施主: 1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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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結緣:大燈一個、八供一組、中心共修法會迴向一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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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會備有八供:50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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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會當天,歡迎隨喜參贊,參贊項目:點燈/供品/供花/八供/供養道場/齋僧/供養上師與修法僧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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